最高法院关于便利婚姻的决定–便利婚姻不会使婚姻无效。

最高法院刚刚做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裁决,涉及 欧盟条约权利移民 关于婚姻的案件最高法院裁定,对便利婚姻的认定不会使婚姻成为高等法院先前所认定的法律无效。这是对该地区法律的非常受欢迎的澄清。

最高法院判决书的事实和背景-MKFS和AF以及NJF诉MJE 2020_IESC_48

申请人于2010年2月在这里与一位欧盟公民结婚。2010年4月,他申请了欧盟居留卡,并于2010年10月收到了该卡。2011年3月,这对夫妻分居,该名女子后来由另一个男子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另一个男子死了

这位巴基斯坦男子(申请人)声称,这对没有离婚的夫妇于2015年4月团聚,并重新确立了他们现有的婚姻关系。

部长在2015年10月申请第二张居留证后,认为婚姻是一种便利。该决定于2017年得到维持,并对该男子下达了驱逐令。

这对夫妇和这名妇女的孩子寻求司法复审。但是,高等法院法官汉弗莱先生于2018年裁定,除其他外,便利婚姻对所有目的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申请人不会因此而产生任何权利。

最高法院后来同意听取直接向其提出的“越级上诉”。爱尔兰人权与平等委员会提交高等法院在裁定婚姻为法律无效方面犯了法律错误。

最高法院在上诉期间被告知,这对夫妻不是出于经济原因而同居,而是打算在他的移民身份得到解决后这样做,从而使他能够工作。

案件中出现的问题

上诉中的核心问题涉及,由于部长们后来决定婚姻是一种便利,还是根据婚姻的事实和情况,权利是否仍然产生,因此根据2004年《民事登记法》进行的婚姻是否无效。案件。

最高法院说,高等法院的判决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基于该判决与另一高等法院的判决之间明显的冲突。

最高法院的调查结果

高等法院认为,部长认为婚姻是便利的婚姻,使婚姻在所有目的上均属法律无效。最高法院裁定,部长无权如此宣布,而且实际上从未声称要发表任何此类“影响深远”的声明,这是不正确的发现。

这是麦克金奇法官的结论:

“就第3段提出的三个问题得出结论。上文第57条,我认为(i)在随后的驱逐出境中,部长可依据部长的决定(根据2015年规例在居留申请中作出),婚姻是一种便利。处理; (ii)部长根据2015年实施细则做出的上述裁决66不具有使婚姻在法律上无效的效力;相反,这种确定仅限于移民/驱逐出境,其唯一的后果是,部长有权在上述非常具体的情况下“无视”婚姻; (iii)尽管部长有权将较早的决定输入驱逐程序,但在执行该程序时,他必须考虑到基于当事双方之间基本关系的上诉人第8条的权利;他在这里似乎没有这样做。”

在以后的移民程序中,可以依靠部长对便利婚姻的认定,但这并不能使婚姻成为“合法无效”。

最高法院推翻了高等法院的裁决,该裁决认为,由于司法部长的裁决,巴基斯坦男子与欧盟公民的婚姻是便利婚姻,因此他们的婚姻是“合法无效”。

最高法院的结论是,在随后的驱逐出境程序中,部长可依据《 2015年欧洲共同体(人的自由流动)条例》在男子居留申请中确定便利婚姻。 才不是 使该婚姻在法律上无效。

部长有权将便利调查的早期婚姻引入驱逐程序,但在执行该程序时必须考虑到《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规定的上诉人的私人权利和家庭权利。麦基奇尼法官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部长似乎没有这样做。

最高法院部分允许夫妻和孩子就2017年驱逐该人的命令提出上诉。

最高法院认为,鉴于这些诉讼是在移民背景下发生的,并且与高等法院的婚姻管辖权无关,因此,汉弗莱斯法官表示的观点不能被认为代表了法律上的正确立场。麦基尼法官。

他接着说,在适当情况下,必须在适当时候解决正确的法律地位。

最高法院裁定,高等法院的结论是,由于方便婚姻的关系,在驱逐出境中应考虑的当事双方之间的基本关系没有家庭或私人权利。

最高法院指出,《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规定的上诉人权利仍然需要“综合考虑”。

麦基奇尼法官说,这对夫妻一直坚称,他们的婚姻并非便利婚姻,“这显然不是典型的滥用程序状况”。

在过去的几年中, 辛诺特移民律师 在部长认为婚姻是基于便利并旨在获得“移民优势”。我们代表这些客户欢迎这一决定。与我们的欧盟配偶有真正关系的许多客户通常会被不公正地签发一些便利协议。我们一直在与他们合作,准备向部长提交的材料和申请书,以对这些调查结果提出质疑,包括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申请。如果您对拒绝便利婚姻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info@sinnott.ie 或014062862。